100字读后感(15篇范文)

读后感是指读者在阅读某本书或某篇文章后,结合自己的感受和体验,对书中内容、主题、思想、情感等方面进行思考和评价,并表达出来的一种文体形式。它通常包括对书中内容的概括、对作者意图的理…

读后感是指读者在阅读某本书或某篇文章后,结合自己的感受和体验,对书中内容、主题、思想、情感等方面进行思考和评价,并表达出来的一种文体形式。它通常包括对书中内容的概括、对作者意图的理解、对书中内容的评价以及个人的情感体验等几个方面。读后感应该简洁明了,观点明确,逻辑清晰,具有可读性和感染力。接下来,小编为你分享一些100字读后感的范文,供你参考学习!

100字读后感(15篇范文)插图

100字读后感1

在寒假中,我读完了高尔基三部曲中的一部–—《童年》,书中的主人公叫阿廖沙(我本以为作者高尔基就是主人公),阿廖沙的生活十分悲惨,但本书并非只是写阿廖沙的童年,真正的是它描绘出了当代俄罗斯人的悲惨生活!

这本书生动的写出了愚昧、落后、残忍和堕落,这些可怕的人性弱点。书中4岁的主人公阿廖沙丧父之后来到外祖父家中生活,外祖父是个古怪、贪婪、暴躁的老头儿,因为外祖父是这样的人,在他的“英明领导”下,家中的人都极为自私(当然母亲和外祖母以及父亲不包括在内),他们经常会为一些小事大打出手,他两个舅舅中的米哈什,因此被抓去充军。外祖父在这之后就经常把柳条放在盐水中浸泡,谁一旦犯了错,他就用柳条抽谁,本来是为了让家人向着自己团结起来,谁知却加速家中的不和谐,让一个好端端的家四分五裂,母亲又找了一个男人嫁了出去,可是那男人好赌博,一个晚上把自己的钱赌得精光之后,家里的.生活就更难过下去了。在书中我认识了许多的人物,如:慈祥的外祖母、聪明的“好事情”(因为他的口头禅是“好事情”,所以大家都叫他好事情),心地善良的三个少爷、邪恶的拉车夫彼得伯伯,眼睛没有眼白只有瞳孔的弟弟萨沙,顽皮的父亲、会偷东西但心地善良的“小茨冈”,这些人物都给阿廖沙带来了喜怒哀乐。

阿廖沙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长,竟能向着正义、逆来顺受,十分了不得呀!而我们呢?我们生活在比阿廖沙幸福不知多少倍的环境中,他渴望知识热爱学习,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呢!他很坚强,二十岁没到就去做工、养家,我们为什么不行?同学们,让我们一起像阿廖沙一样坚强起来吧!螃蟹、追蝴蝶、闻花香、追蚱蜢、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。

跟在妈妈的身后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捡麦子,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。一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,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、湛蓝湛蓝的天空,万里无云。我在劳动中有许多的收获,所以我的童年是在劳动中度过的。

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,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。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。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,同学们互相探讨,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,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、吸取更多的知识,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,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,开始走向成熟。

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,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,没有殴打的拳脚,没有仇恨,没有贪婪,没有乖戾,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。这里的人是善良,纯洁,乐观的,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。

100字读后感2

读《爱莲说》有感生物研究所吴智我还没有进学堂的时候就基本上可以背诵这首《爱莲说》了。《爱莲说》这篇文章是易读易懂的,但其文则是超凡脱俗的千古名篇。作者在一开始就气势凌人用“水陆草木之花,可爱者甚蕃”,直接抛出题目引出后文,与后者要谈的“予独爱莲”顺理成章达成伏笔。如此的开篇,果然出笔不俗,夺人眼球。

古之论花者不计其数,如何把“莲花”推到一个至高点,作者没有过多的言辞,一句“晋陶渊明独爱菊,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”,直接和陶渊明、和历史较量,但周敦颐又没有否定古人的’观念,是赞成古人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。在描写莲花外观时,用笔单纯、却倾诉心衷,“中通外直,不蔓不枝,香远益清,亭亭净直”,写出莲之心,莲之志,莲之姿,十六个字可谓一气呵成。从这十六个字中不经意的可以看出作者不完全是写莲花外貌,他表达出了一种借莲喻人,侧面阐述人立于世间应该怎么生活,如此酣畅淋漓句子竟没有一句指责时事时人,却高度定位了做人的精神层面,高尚的品格。君子也,天下何人不愿为君子?

从《爱莲说》这篇美文中我看到世间的三层思想境界。一则凡俗之见,就是文中的牡丹,“牡丹之爱,花之富贵者也”!大千世界,熙熙攘攘,大多沉浮红尘浊世,苦海无边,面对物欲横流、纸醉金迷的生活现象。不敢去坚守清贫、坚守道德,经不起豪宅、高级轿车的诱惑,去欣赏着懒惰安逸。为了获得高官厚禄不惜卑躬屈膝,为了金钱不惜数代人留下的清洁,我之痛骂此类人为下等人也!二则是中庸之见,说到隐者大家自然会想到陶渊明,想到菊花,作者也谈到了陶渊明,这类人我以为乃中等人也!可赞之处的是,这些中庸者与世无争,自身修道、修佛,居于清静之地,形神皆隐、自以为可以济世度人。不佳之处,面对肮脏人际空间,却附庸风雅,闭门念经,却不花时间去教化俗人,不去创造和奉献价值。正如医者可医其体魄,不可医其精神。三则是清高之见,清洁而高远,立于污水,出于清莲。君子坦荡荡,小人常戚戚,故做君子还是有它得意之地方,行走豪迈、思无二绪,然而在污水之中何以避染,是君子应该严格要求自己,宽待他人,高风亮节,取人之长避人之短。敢于批评时弊,不同流合污。

欲获得时,不忘记道德的规则,做事情之前必须要知道有利于社会和有利于他人,最后才是有利于自己,要做真实的小人,不做虚伪的君子.古往今来,国人是最注重的修身养性,都愿去做君子,而不愿意为小人,小人与君子是截然不同的道德形容词,之间却没有界限。今再观其《爱莲说》一文,感触万千,予独爱莲之出淤泥不染,濯清莲而不妖。

100字读后感3

这一段时间,我读了《列那狐的故事》这本书,它是由法国作家m.h.吉罗夫人写的一部以狐狸列那为主角的长篇故事。

这部动物传奇由一系列独立篇章又前后呼应的故事组成,描绘了一个驳杂

而又新奇的动物王国,叙述形形色色的动物之争。围绕列那展开的每个故事都引人入胜,充满神七色彩,而且具有深刻的讽刺意味。

读完故事后,我对列那的印象是既聪明又可恶。聪明的是列那碰到困难时总会想出一些奇妙高明的办法来,比如说叶森格伦遇见“蓝狐王子”那一次。叶森格伦是一只笨狼,有一回,叶森格伦正在追列那,因为列那总是陷害叶森格伦,列那知道他不是叶森格伦的对手,于是就拼命逃跑。眼看自己就要被叶森格伦追上了,列那忽然看见一座房子,房子前竖着一排木桶,列那想跳过木桶藏在房子里,谁知这一跳却跳进了装蓝色油漆的’木桶里。列那挣扎了半天也没爬上来,最后一个工人路过这里把它捉出来,列那反应迅速撒腿就跑,跑到大门口,他站住了,因为他看见叶森格伦正在那儿等着他呢。本来叶森格伦是应该冲上来咬列那的,可是叶森格伦却给他行了个礼,并说没见过他这样的蓝色皮毛。

列那一听,觉得非常奇怪,一看自己的皮毛果真被油漆染成了蓝色。他马上灵机一动,对叶森格伦说他是从天空上最亮的那颗星星下来的,那是他的王国,他叫蓝狐王子,他的提琴从天空中掉了下来,他是来找提琴的。叶森格伦一听,说:“我可以领你去一个地方,那儿有一把提琴。”列那一听跟着去了。他们来到一幢房子门口,那是神甫的家。叶森格伦跳上窗台钻进屋,叼住提琴就要跑,谁知吵醒了正在睡觉的狗,狗又叫醒了人们,人们一起拿起武器来打叶森格伦,而列那却逃的无影无踪了。

联想到我们平常的生活,在我们的周围也有一些像列那那样聪明、调皮的朋友,他们以爱搞恶作剧为快乐,以别人的伤心换取他们的得意。在这里我想告诉他们,以后别再搞恶作剧了。朋友之间的交往应该是真诚的、团结友爱的,这样才能换来别人的信任和尊重。

另一方面列那的确是一个聪明的“人”。每当他遇到困难时,在我看来几乎让列那绝望时,他都会想出一些绝妙的办法来迷惑狮王,使自己死里逃生,从困境中摆脱出来。我们要学习他这种面对困难顽强不屈的精神和他遇到问题沉着冷静、善于思考的智慧。回想平常我遇到困难时总是急躁不安、满腹牢骚,态度跟列那比起来真是差得太远了,我以后真的要向列那学习啊!

《列那狐的故事》,可真是一本不能不看的好书!

100字读后感4

我很喜欢《西游记》这本书,因为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、栩栩如生。如果有一个“最有趣的图书”排行榜,那么《西游记》非是第一不可!

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路上,孙悟空总是欺负猪八戒。比如有一次在乌鸡国,八戒正睡得香呢,大师兄孙悟空就叫着喊着,让他——说是去取件宝物。害得八戒兴奋地跟着去了,却怒气冲冲地背了个死人回来。大师兄还总称呼他为“呆子”,但他也无力反抗,真是怪可怜的,好在八戒生性乐观、能吃能睡。可他也有可恶的一面,比如懒、好色。好色时,悟空打;懒时,悟空骂、甚至连老实巴交的’沙僧也会教训他。可见他真是没修炼好啊!

孙悟空的领导力、聪明、忠心就不必多说,他还是一只高傲自大、很爱显摆的猴子。在如来手掌上撒尿就是他自大的一个例子。他超级爱显摆,不光显摆自己的武艺还显摆师傅的袈裟,爱显摆,也为他招来了不少麻烦。

唐僧,众所周知是一个大慈大悲、心地善良,但不会武艺和法术,没有火眼金睛,所以经常上当受骗的人。但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,最终促使他成功地取回了真经。

我们应该学习猪八戒的乐观,孙悟空的聪明伶俐,更要学习唐僧的心地善良、慈悲为怀、坚持不懈的精神。《西游记》是一本多么伟大有趣的小说啊!

100字读后感5

《西游记》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,是一部老少皆宜的经典大作。

一说到《西游记》,就想起了齐天大圣——孙悟空,他是小孩子心目中的偶像。这部书讲的是以孙悟空、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故事,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恶劣环境作斗争,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,最终取得了真经。

大家都知道孙悟空神通广大,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,会翻筋斗云,还有一双火眼金睛,能够分辨是人是妖。取经路上,他斩妖除魔,披荆斩棘,充满斗争精神,在我们的心里留下一个英雄的形象。

但是,如果没有老实厚道忠心耿耿的沙和尚帮助,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会那么顺利了,猪八戒虽然好吃,好占小便宜,好女色,胆小怕事,但是他力大无比,关键时刻也敢与妖魔鬼怪作斗争,也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,唐僧虽然有点窝囊,但他一心向善始终以慈悲为怀,经历种种磨难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。

《西游记》从小都看过,我相信所有人也都看过,从中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:团结就是力量,遇到事情不轻易言败、不半途而废,必须坚持到底,奋力向前,要有唐僧的义无反顾,慈悲为怀;要有孙悟空的嫉恶如仇,机智勇敢;要有猪八戒的.憨厚单纯,情深义重;要有沙僧的忠心耿耿,正直无私。

100字读后感6

《西游记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本书,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。今天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,我又悟出了一些新的道理。

《西游记》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,历经九九八十一难,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。

在这边书中,作者塑造了四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,他们分别是唐僧――一心向佛,为了取得真经坚持不懈,但肉眼凡胎,人妖不分;孙悟空――胆大心细,本领高超,但容易冲动;猪八戒――贪吃好色,懒惰但又不缺善心;沙和尚――忠心耿耿,任劳任怨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,因为他神通广大,有着火眼金睛,每次都把师傅从危难之中救出。虽然中途被师傅误会,赶走,但一听师傅有难又会马不停蹄的赶去救师傅。就是因为孙悟空的这种品质让他成为了我的偶像。

读了《西游记》这本书,也让我知道了“坚持不懈就能成功”这句话的意思,它让我联想到了我自己,想到自己只要碰到一点点困难、挫折就想放弃了,不会去想着怎么去解决。如果唐僧师徒四人也像我一样的.话,就永远也不会取到真经了。

读完整本书后,它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四人从一开始互不相识,到后来的各种摩擦,再到最后团结一心,取得真经。让我知道了团结就是力量。

100字读后感7

最近,我读了一本十分趣味的书,书的名字是《汤姆索亚历险记》,我十分喜欢里面的主人公。

汤姆是个聪明调皮的孩子。汤姆对于家庭中封建的生活和学校中枯燥的课堂生活,都感到无比厌烦。于是带上自我的好朋友一齐去冒险,一心要做统帅众强盗的首领。因为在他眼里,海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。他离家出走,要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闯一闯,看一看,扮一回胆大包天的海盗!这次冒险中,他遇到了种种困难,但他并不灰心,也不放弃,一次又一次勇敢地向困难挑战,直到打倒困难为止。

汤姆虽然顽皮、淘气,但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,他很勇敢,也十分机智。就拿书上的第二章来说吧。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我的聪明才智。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,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,让他省了不少功夫,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,作为酬劳。而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,两人一齐目睹了一场凶杀案,为了主持正义,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,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,解救了波特。这点让我觉得汤姆是个勇敢的孩子。

汤姆的叛逆,汤姆对学校生活的’厌倦,我想我是能够理解的。我刚上小学的时候,就觉得好高兴,因为那时没有压力,没有堆积如山的作业,比较简便。可转眼间,我就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,每一天的作业比在一年级时的作业多多了。有时,我也想放下作业尽情地玩耍,也想抛开所有的课堂生活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。有了这样的体会,我想,汤姆该有同感吧。

读了这本书以后,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,而要努力奋斗,坚持下去。汤姆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:只要有欢乐,有梦想,美梦便能够成真。

100字读后感8

“读书是易事,思索是难事,但两者缺一,便全无用处。”这句话是美国物理学家、发明家、政治家、社会活动家富兰克林说的。这一段时间,我读了马克吐温的《汤姆.索亚历险记》,从中受悟出了许多道理,受到了许多的启示。

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汤姆.索亚和几个好友从受不了教师、家长的管束,经常逃学、闯祸到目睹凶杀案、指认凶手,去当海盗最终获得金币、成为英雄的事。我最敬佩的是汤姆和小伙伴们那种坚强勇敢、乐观的性格。这值得我们学习。

说到坚强,我做不到;说到勇敢,我也不能拿满分;再到乐观,我的的确确……假期来临,晚上几乎是和爸爸妈妈一齐睡。平常自我睡的早,门缝始终有“漏网之鱼”,总会透进一束灯光。隔着窗帘,也总有星星“掀开”帘子,和我打招呼,月亮也总是这时候来找我聊天。秋季了,雨多起来,夜晚的天也不像从前那么亮了。“轰隆隆”的声音不断传入我耳中。我的眼角有些湿湿的,慢慢的,那“水流”流我的脖子上。原先,那是我的泪滴。我居然哭了。把这件事告诉姐姐后,姐姐把我笑话了一顿。平常,我在大家面前是很勇敢,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’样貌的。姐姐向我推荐了这本书,说我应当向书中的主人公学习。看完以后,我发现自我其实那么不坚强。

勇气可贵,它是人的财富,它让人学会坚强。人要坚强,要勇敢,要乐观,这是马克吐温告诉我的道理,也是汤姆.索亚告诉我的道理,更是姐姐教给我的道理。

100字读后感9

暑假里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一本美国十九世纪文学大师马克·吐温的代表作《汤姆·索亚历险记》。

《汤姆·索亚历险记》的主人公汤姆,天真活泼,富于幻想和冒险,不堪忍受牧师骗人的鬼话,不要喜欢枯燥刻板的驾驭,与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。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,虚伪的教导和呆板的生活环境,他们做出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,具有勇敢的.冒险精神,幻想干出一番事业。

读了这本精彩的小说后,我对汤姆童年时的天真活泼。而有调皮捣蛋,招惹是非,动不动就打架逃学。这些我们不能学习的。如果大家逃学,那样会走歧途,小自由坏了大自由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。

汤姆身上有许多的地方都值得我们学习,如做人要有正义感和有良知。汤姆目睹了一场血案。因为害怕,发誓不说出来,为不能揭发印江。乔杀害鲁宾逊医生的罪名感到羞愧,但随着事情的发展,汤姆勇敢的站了出来,指出了凶手,成了大英雄。做人一定要有正义感和良知,爱憎分明,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般,对朋友要像春天般温暖。

我们要向汤姆学习,遇到困难镇定自若,冷静分析,并尝试勇于解决问题积极乐观向上,追求理想。在我们考试失败后我们也要多加勤奋,不灰心气馁,争取有更好的成绩,如果能克服困难,这是一件可歌可泣的事情,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有去努力去追求,终有一天,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的发挥,创造我们自己的一片天地。

100字读后感10

西北,苦寒之地,夐不见人,飞尘萧索。正值天朝国难,全球之刻。鲜有人知,于崇山峻岭间,村落市镇里,共产党之苏维埃政权已然步步壮大。其人民之军队曰“红军”,甚是骁勇善战,无可匹敌。美利坚记者斯诺于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季夏至开冬登访天朝,深入陕北之革命根据地,期于毛泽东、周恩来等新中国之命脉领袖。往往彻夜畅谈,秉烛不倦,其尝调查大街小巷之风土民情,撰写采访数余篇。上自浴血奋战之铁血军人,下至衣衫褴褛之乡里百姓,莫不一心向党。斯诺于回程中思索再三,将党员干部之无私,建设革命之思想,决策阶层之果断,底层战士之勇猛等种。种事迹精神整理编合,删繁就简,终得一著,名曰《红星照耀中国》,风靡久矣。

此书予瞻慕久也,今朝终得翻阅,一气读完,大呼快哉。斯诺笔下之红色中国名副其实,苏区,蓬勃发展之一点一滴,均记录在册。有俗语道:“当局者迷,旁观者清”。其以旁观者之身份,不计偏倚,描摹昔日之中国图景。无歌功颂德之成分,亦无忌讽贬低之偏激。彻底于人民之立场考虑,于人民之视野评判,真乃人民之肺腑之言尔!不愧于“长征第一手资料”之名。

再观书中之领袖风采:手指江山社稷,口令百万雄兵。以毛泽东最为典范,其自幼酷好读书,后因变故退学,自修甚勤,不懈努力,终得五车学富,后于连年征战中步步为营,皆凭于此;尝留学于德意志、法兰西之周恩来,在校成绩尤为优越,砺“为中华之崛起”而读书,心怀报国热血,砥砺前行;更有邓小平、贺龙、彭德怀、刘伯承、左权等各领风骚。众人之坚毅、深邃、勇猛亦或幽默,均为个人魅力之表现,予钦佩不已。

斯诺之作品同是哲学。于兵粮寸断之最绝望时,共产党之军队迎难而上,竭全力予敌之围剿当头一棒,于敌重重阻击中不渝使命,犹星火置于朽木,敌之打击愈烈,火苗之势愈旺,眼看即可燃遍全中国鲜明之火光!

星星之火,不堪燎原乎?

100字读后感11

最近读了《红星照耀中国》这本书,作者是美国埃德加·斯诺,他是一名记者。这本书讲了作者从1936年6月至10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时的所见所闻。向全世界报道了中国红军的情况,毛泽东,周恩来是书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。

在书中,我认识了毛泽东,周恩来,朱德等人。还记得,当斯诺走进红军队伍时,他被军中的场景惊讶到了,看着眼前的普通人,难道他就是毛泽东?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红军装,带着一顶普通的红军帽子。口袋中装着一个老旧的铁烟盒子,单凭这一点就能判定他是谁了吧。这样看起来他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,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,他领导着一支庞大的’革命军队——中国人民解放军。当斯诺在吃饭时,红军们吃的也非常简陋,只有蔬菜和馒头,在当时,肉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奢侈并稀有的。但就是这样一支吃不饱穿不暖的队伍,仍然为自己的国家搞革命。

在到毛泽东住处的时候,斯诺只看到了几具简陋的家具,其余的都是书。只是墙上有一张照片,上面的人眼神坚定,向远方望去,多年硝烟战场似乎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一点痕迹。他就是毛泽东,一个平凡而又神奇的人物。

斯诺以故事的形式向我们真实描述了中国红军为了理想而百折不挠,奋勇拼搏的革命精神。这让我明白了:在这幸福的日子里,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,不负众望!

100字读后感12

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来时,红色的扉页被悄悄翻开,白纸黑字,字字分明。屏气凝神,倾听它的絮语,听!是埃德加?斯诺走过中国时的脚步声,是人民对和平的殷殷期盼声,是中国共产主义对共产国际的热切响应声。在这个大步迈进先进化,民主化,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中,读《红星照耀中国》这样一本好书是再好不过的。

带着一些未获解答的问题,埃德加?斯诺踏上了去西安的慢车……从而用他的汗水浇注成了一部不朽的著作——《红星照耀中国》。

埃德加?斯诺自1936带着无数个当时无法理解的革命与战争的问题,冒着危险来到了苏区,正是他这一行为,使他注定成为采访苏区的西方第一新闻记者。他一生虽没有享尽荣华富贵,但是他将无数个珍贵的.答案保留下来,震惊了全世界。可以说《红星照耀中国》是忠实描绘中国红色区域的第一本著作,无可比拟,那种精神,那种力量,那种欲望,那种热情,一个接一个地被我们窥知。斯诺是人们永远不能忘怀的,在种种冒险中所引起的激情和中国人民真挚的情感,所以说“红星照耀中国”,甚至还照亮了全世界,带着一份憧憬与期待,来到那个世界。

毛泽东,彭德怀,周恩来,林伯渠……他们勇敢斗争,生活的形象深深地在我的脑海刻下了烙印,“二万五千里长征”期间,伴随着冒险、探索、发现、勇气和胆怯、胜利和狂喜,艰难困苦,英勇牺牲,忠心耿耿,许许多多革命青年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乐观主义精神,洋溢着不屈从,不畏惧的勇敢色彩,似一团火焰,不会熄灭,命运一次又一次地向这些人抛出困难,又不只一次地给予他们眷顾,一场旷日持久的免不了再次打响。戎马倥偬,也在所不辞,在大渡河上方,有条有名的桥叫淀定桥,有着百年的历史,铁索悬成,用厚木板做墙面,狡诈的敌军早在到达时,撬走了二分之一的木板,空空如也的铁索,并未吓退红军,他们果断出去,在对方援军到来前,历尽千辛万苦把桥占领,投出手榴弹,将敌人无情扼杀,长征离我们很近又很远的名词,让所有人震颤,这是军事史上最伟大的业绩之一,他不但继承了民族精神,而且丰富和发展了民族优秀,不断为之增添新的内容,激励着我们。至于为啥有如此大的成就,那在于他们的初心一如往昔。

我的内心澎湃亦激动,他们作为我们的伟大领袖,何不为之自豪?

一本书闭,今日之中国,已经能成为自立根深,独立强大的国家了,而遭人凌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,这不就是红军心之所向吗?他们身上的韧劲会一直在我们心中,我们诞生在和平年代,自然没有感受过战场的残酷,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无法无天,更应抓紧时间一心一意扑在学业上,一丝不苟,更应追求坚持不懈的精神,大无畏的气魄和顽强不屈的品性。历史已成过去,像红军一样,勇攀知识的高峰,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。

红色的天际映衬在红色的扉页上,显得更加耀眼闪亮,我仿佛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发展无比光明。

100字读后感13

马克西姆·高尔基的许多作品都十分有名。今日,我打开了《童年》这本书,情绪也随着书上的一行黑色的字体,忽起忽落。

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打动了我:他三岁丧父,跟着母亲和外祖母一齐来到了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——他外祖父家。阿廖沙的外祖父不但不一样情他,反而还经常遭到外祖父的毒打。可是他的外祖母却处处护着他。

我想:他怎样会这么小就遭受这样的环境,每个人应当有一个属于自我的幸福童年。我为自我而感动庆幸——自我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,没有受过像作者马克西姆·高尔基这样的童年。我有一段完美的童年,那时的我,很顽皮,也很淘气。

记得有一次,在我7岁那年,我的第一颗牙齿都快掉了,妈妈居然还拍起手来祝贺我呢!我撅起嘴说:“人家牙都要掉了,你还在那里高兴能呢!我看你真是口袋里面装米汤——装糊涂。”妈妈一听哈哈大笑,说:“傻孩子啊!当你的旧牙掉掉后,新牙就会长出来。你就会长大了。”“啊?”我傻傻的笑了……以后我经常想起这件事情我都忍不住要笑出来。

阿廖沙的童年是十分黑暗的。我们这些孩子几乎都没有受过“打”,因为我们都不明白被别人用鞭子抽的滋味。我觉得:我们的童年跟阿廖沙有着天壤之别。

我们拥有着很多,但我们并不知足。我们总是奢求更多。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总是那么容易,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。我们应当开始为长辈着想,体谅他们,我们更应当满足自我的生活。

100字读后感14

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童年,他们有的童年无忧无虑,有的则黯然失色;有的欢天喜地,有的则悲痛欲绝;有的对生活充满无限乐趣,有的则对现实十分的憎恨;有的对未来有着美好的向往,有的则对未来失去信心。在每一个人的心中,“童年”这两个字所阐述的意义各不相同,有酸,有甜,有苦,有辣。但现在处于二十一世纪的孩子们,他们心中最美好的童年则是任何事都可以随心所欲,什么事都得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。

当今孩子的这种现象在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:玩具店的门口,总是可以看到孩子向父母撒娇,闹着要买哪个玩具,如果父母不同意,便要哭闹起来。这种现象随处可见,现在的孩子或许已经忘了真正的童年是怎么样的。直到当我捧起高尔基的《童年》时,我才明白了我们真正的童年在哪里。

《童年》所讲述的是一个苦难孩子阿廖沙的悲惨故事。阿廖沙三岁丧父,跟随母亲回到娘家,可惜外祖父是个吝啬固执的人。在这个持强凌弱的家庭里,阿廖沙的两个舅母先后被舅舅摧残而死,因不幸而变得憔悴冷漠的母亲改嫁后也受到继父的毒打,连平是一贯慈祥的外祖母也经常受到外祖父的骂打,孩子们也同样受到这样的待遇。阿廖沙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受到很大的伤害,但因此也让他懂得了更多。

虽然阿廖沙生活的环境中的人们都这么尔虞我诈,弱肉强食,但在这样的黑暗世界中也不乏光明。慈祥、善良、勤劳、乐观的外祖母;正直本分的工人格里戈里;用手臂替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伙子小茨刚;爱好科学的房客“好事情”……在这些良好品质地熏陶下,阿廖沙鄙视那些自私贪婪,野蛮残酷的小市民,同情不幸的人,对美好的生活充满憧憬,让他有了反抗的意识,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生活下仍然继续成长。

十一岁时阿廖沙的母亲也病死了,外祖父也破产了,他只得独立谋生。他做过各种工作,受尽屈辱,肩上担负着大于同龄孩子的责任,过着非人的生活。最后书籍打开了他的眼界,使他感受到奇妙的世界,对他的成长起到致关重要的作用。

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黑暗、残暴、自私、贪婪,在我们的眼中或许会认为他的童年不是欢乐的童年,或许他根本就没有童年,但事实上高尔基的童年比我们现在的童年更有意义,更富裕。在他的童年中,他不能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;他不能随心所欲;他不能想要什么就要什么;反而他要担任着同龄孩子不能胜任的劳动,但正是因为这样,高尔基才能看到与常人不一样的世界;才能拥有和常人不一样的人生目标;才能成为今天举世闻名的伟大作文学家。

100字读后感15
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,而高尔基的童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。

《童年》是高尔基三部自传体小说的第一部,讲述了阿廖沙的成长故事,记叙了主人公成长、生活的历程,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,描写那令人窒息的、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。

看完书,一个从苦难中长大的孩子浮现在我眼前。外祖父视财如命,主人公因为犯错而经常被痛打;两个舅舅为了分家而争吵,经常打架,这一切给阿廖留下了心灵的阴影。

对比阿廖沙,我们的童年要好多了,有爸妈疼,不用为了生存而去努力,而是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的生活。而阿廖沙呢,只有冷落和欺辱。但是他坚强地活了下去,不屈服地生存了下去,最后成为一代大文豪。

从小娇生惯养的我们,将来会有出息么?看完后,我有了这么一个问题。我们就像圈养的动物,爪子磨平了,意志也被“太阳”烤软,哪里还懂得拼搏?我们还能独自生存在这钢筋水泥浇筑的森林里吗?肯定是不能的,只会成为街头的乞丐罢了。而阿廖沙呢,他独自一人踏上社会,但却熬过来了,因为他有拼搏的精神,有坚强的信仰。

现在,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依赖,尝试自己独立呢?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软弱,向困难说一个“不”呢?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他人给的一切,去尝试开拓出自己的一片天呢?同学们,让我们一起成为一个独立坚强的人吧。

时代在进步,我们不可以退步,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,才会长久,有所争取,才会得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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